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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立納骨塔使用年限、公家塔位、公塔私塔在PTT/mobile01評價與討論,在ptt社群跟網路上大家這樣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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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立納骨塔使用年限在【有影】為身後規劃好永久居住權一勞永逸解決塔位租用問題的討論與評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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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立納骨塔使用年限在臺灣殯葬資訊網-中市擬延長納骨塔櫃位使用年限30年延至50年的討論與評價

市府民政局表示,依照原《臺中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》,申請中市公立納骨塔櫃位存放骨灰骸的年限為30年,民眾反映存放時間太短,期滿時必須重新購買,才可以再存放,且骨灰 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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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13 條公立公墓墓基使用年限為十年;公立骨灰(骸)存放設施使用年限為五十年。 前項使用期限屆滿前,應依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方式處理之。但有特殊情形需 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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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公立公墓墓基使用年限為十五年;公立骨灰(骸)存放設施使用年限為五十年。 前項使用期限屆滿前,應依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方式處理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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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三)對轄區內公私立殯葬設施之設置核准、經營監督及管理。 ... 前項埋葬屍體之墓基使用年限屆滿時,應通知遺族撿骨存放於骨灰(骸)存放設施或火化處理之。

    私立納骨塔使用年限在法規內容-臺南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的討論與評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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